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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高速发展 园区开发企业盈利模式需多元化
作者:cdyhjy    发布于:2018/07/04   来源:
摘要:

    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在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推动下正在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。

    6月30日,“第二届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研讨会(CODAS)”在天津举行,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,截至2017年末,中国企业共在44个国家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99家,面积956平方公里,累计投资307亿美元,入区企业4363家,上缴东道国税费24.2亿美元,为当地创造25.8万个就业岗位。

    然而,境外合作区也面临着盈利等方面的多重挑战,比如面临着盈利能力差、投资回报周期长等一系列难题,而境外投资环境的不稳定也加剧了这些问题。

    分析认为,海外园区应转变发展理念,由“中国海外园区”向“东道国-中国”园区转变,在此过程中坚持包容性发展与共享式发展,并处理好效益和责任、主导和包容、政府与企业、战略利益和商业利益等多重矛盾。

境外合作区成“一带一路”重要节点

    上述研讨会上,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冼国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,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经历了企业自主探索期、政策扶持下快速成长期。

    2005年前,中国境外合作园区由企业主导,出于获取外部资源、降低成本、扩大国际市场等方面的考虑,试图探索境外投资的新路径。

    此后,中国相继出台多项政策鼓励中国企业开发投资境外经贸合作区,境外经贸合作区步入政府扶持下的快速增长期。在此期间,商务部启动了两次合作区招标。

    2012年,商务部不再采用招标方式,而是由企业作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主导,先行建设园区,达标后由商务部、财政部考核确认,此举使境外经贸合作区数目激增。

    冼国明介绍,在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的推动下,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。

    目前,中国已在24个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建设了75家境外经贸合作区,累计投资254.5亿美元,入驻企业3879家,上缴东道国税费16.8亿美元,创造就业21.9万个,占合作区整体的比重分别为82.8%、89.0%、69.4%和90.4%。

    商务部原副部长陈健在会上指出,合作区是“一带一路”的重要抓手。他指出,建设“一带一路”的基本思路是“点线面”结合,合作区正是其中的“点”,“现在有些地方在搞好多走廊,我觉得如果没有‘点’的支撑就不是科学的,一定要先有经济节点才有联线。”

    与“一带一路 ”延伸的方向高度一致,中国境外合作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地区、非洲地区和中亚地区,其中亚洲45个,欧洲25个,非洲25个,北美洲、南美洲相对比较少。

    冼国明表示,这些地区大都是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,更适宜国内成熟产业的转出,与中国有着密切的地缘关系,保持着良好的经贸关系,对中国投资持欢迎态度,中国企业可规避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,充分利用当地廉价劳动力与丰富自然资源。

    按照园区不同的功能,冼国明认为,中国目前99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大致可分为:加工制造型41家、农业开发型23家、资源利用型12家、商贸物流型9家、技术研发型3家、综合发展型11家。

    其中加工制造业园区主导产业多为家电、纺织、机械、电子等;农业开发园区主要分布在俄罗斯(8家),柬埔寨、老挝、印尼等东南亚国家,以及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;资源利用型园区主要以铜钴、镍矿等矿产资源开发为主导;技术研发园区分别是中国-东盟北斗科技城、中法经济贸易合作区、中国-比利时科技园,全部由国企主导建设。

    这些园区在不同领域内做出了积极探索,而在中非泰达董事长刘爱民看来,随着“一带一路”的推进,合作区的数量在快速增加,“境外合作区国家统计的是99个,但根据我们研究的情况,现在的境外园区不下几百个,像埃塞俄比亚有20个,尼日利亚有20个,加上国家自主开发的园区,总数大概有大几百个,日后园区的竞争将非常激烈。”

向“东道国-中国”园区转变

    值得注意的是,当前的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正面临着较为普遍的盈利能力差、投资回报期长的问题。

    冼国明表示,目前中国大部分合作区主要依靠工业地产出租出售盈利,整体盈利水平不高,尚未达能够完全独立市场化运营、产生较好回报的时期。

    “企业在境外开设合作园区的主要任务是招商引资,吸引国内或者第三国企业在园区设厂,其主要回报就是土地的转让和出租,这个回报盈利比较低,企业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:你要想盈利就得提高租金,提高租金吸引力就会下降。同时这个企业在建设园区过程中,基础设施投资是一笔很大的投资,留给企业的利润很低。”

    这也正是困扰刘爱民的一大难题。他表示,境外园区的开发主要由企业自行自主开发,且大部分都坐落在城乡结合部,基础设施落后,需要开发商自行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建设,而这些投资有着较高的信贷成本,短期内面临着较大的盈利压力。

    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,园区的投资主体定位是企业还是政府。冼国明表示,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,具备明显的外部性。园区投资主体不可能同时承担企业和政府双重属性。

    在陈健看来,当前境外合作区法律定位并不清晰。“国内的园区形成了一套管委会的管理体制,管委会是政企合一的,承担一定的政府职能,但这种模式如果copy到国外去,难度相当大。”

    此外,投资环境的不稳定也是境外合作区面临的一大问题。冼国明认为,海外园区应转变发展理念,坚持包容性发展、共享式发展,由“中国海外园区”向“东道国-中国”园区转变。

    “原来东道国可能更多的是袖手旁观,现在要更多把它拉进来,把东道国政府和中国企业更多地捆绑在一起,或者由东道国政府与中国政府联手来建设园区。”

    冼国明还建议探索多元化的盈利模式,由专注工业地产开发向全产业链服务转变。根据园区的行业定位,深入把握行业的发展特点和其产业链上下游的协作关系,为入驻园区的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平台,提供咨询、培训、信息、企业孵化、物流、人力资源、软件服务外包等服务。

    同时,要突出产业特色,提升园区核心竞争力。鼓励国内实力较强、园区运作经验丰富的产业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、行业协会、服务中介等共同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,形成主导产业特色突出、产业链条完整、配套服务协同推进的园区发展模式。

    目前,合作区开发模式已经形成港产城模式、产城结合模式、产商住结合模式三种模式。在冼国明看来,境外园区要探索从产城融合中获得收益。

    他指出,合作区建设可改善园区外部的基础设施条件,同时园区集聚了大量的人口产业,会对周边地区产生辐射和带动,存在大量的商业开发机遇,境外园区的建设应当积极探索分享人口和产业集聚带来的经济效益。

    (信息来源:21经济网)